宁波华翔:关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07  宁波华翔(002048)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5-01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宁波华翔;证券代码:002048)于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披露了《关于拟出售欧洲业务的提示性公告》、2025年2月28日披露了《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2025年3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25-005、2025-007、2025-009)。

2、近期公共媒体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近期在深交所的公司“互动易”平台上部分投资者对“人形机器人”等市场热点问题较为关注,截至目前,公司对于该领域尚处于前期探索阶段,未形成销售,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截至2025年3月6日,汽车零部件指数(申万801093.SI)的静态市盈率为

36.14,公司股票静态市盈率为13.88(数据来源:万得Wind),公司估值未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以及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