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陈斌生先生已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春华科技有限公司推荐,监事会提名章晓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5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章晓钟:男,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国五矿集团资本运营部投资策划部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并购部高级副总裁;现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管理中心资本市场部总经理。
章晓钟先生现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管理中心资本市场部总经理,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