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花智控: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20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以通讯会议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规定,同意将公司本次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以及对应的新增境内基础A股股份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调整为12个月,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3年7月6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境外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规定,公司就对本次境外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预案进行了修订,并拟定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A股股份的发行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规定,拟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授权期限调整为12个月,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3年7月6日)起计算。
除此之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中的其他内容均不存在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2023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详见2023年9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