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花智控: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6  三花智控(002050)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规定对本次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以及对应的新增境内基础A股股份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议案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境外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规定,对本次境外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预案进行了修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修订后的预案在综合考虑公司现状的情况下,体现了

公司发展及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议案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鲍恩斯、石建辉、潘亚岚

2023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