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花智控: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5-17  三花智控(002050)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4-037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2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员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沃西大道219号三花工业园区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议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1.00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0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8.00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00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1.0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2.0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3.00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公司章程》相关修订内容合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年12月29日及2024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需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3、单独计票提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件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7日8:30 -11:30,13:30 -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沃西大道219号三花工业园区办公大楼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530)。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575-86255360

2、联系人:吕逸芳、王语彤

3、电子邮箱:shc@zjshc.com

4、其他事项: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0,投票简称:三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方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16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序号议案内容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赞成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
1.00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0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8.00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00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1.0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2.0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3.00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