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独立董事意见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黎群女士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有的独立性,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前,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2、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3、同意将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旭红、辛修明、马超英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