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5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受理。
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元为上诉人(原审原告)。
3、涉案金额:160,379,357.56元(包括工程款155,590,304.71元、利息4,189,052.85元、律师费600,000元)。
4、对公司利润的影响:由于本次案件二审阶段尚未开庭或以其他形式尚未开始审理,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元”)于2024年5月8日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法院定于2024年6月3日开庭审理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唐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
因唐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心医院”)就唐山市中心医院的建设项目未足额履行付款义务,中国中元于2022年9月1日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2年9月5日收到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056号公告。2023年2月24日,中国中元向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中国中元诉唐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唐山中心医院支付自施工部分水电工程应结未结的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005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2023年7月5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中元与唐山中心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中国中元的起诉,驳回唐山中心医院的反诉。中国中元于2023年8月4日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并于2024年5月8日收到人民法院开庭传票,法院将依法对中国中元的上诉申请进行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诉请求:请求依法撤销原审裁定,指令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
(二)事实与理由
原审法院对于上诉人与案涉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存在认定事实错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驳回上诉人的起诉,属于法律适用错误;以避免与本案有关联仲裁案件的审理结果产生差异为由驳回起诉,违反了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依法应予纠正。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由于本次案件判决结果尚未确定,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人民法院传票》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