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经营合同公告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4-062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2月16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元”)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签署了蛇口影剧院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设备及室内装修部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蛇口影剧院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设备及室内装修部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5,648.27万元,该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办辖区中心区域。项目内容为蛇口影剧院工程项目的升级改造,包括完成工程建设内容的工程设计、采购和工程施工等内容。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蛇口影剧院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设备及室内装修部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的交易对方为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是南山区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蛇口街道的管理,具有履约能力。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交易双方
发包人: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暂估总价款为人民币25,648.27万元(最终以工程审计结算为准),包括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设计、采购和施工费用等。发包人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额向承包人支付各项费用。
3、工程实施期限
项目总工期:54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的监理人核发的开工令起算。
4、合同的订立及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双方责任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应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服务。
6、违约责任
如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本项目费用,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若承包人违约,应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
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蛇口影剧院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设备及室内装修部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5,648.27万元,为公司2023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1,236,538.41万元的2.07%。
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该合同的履行,标志着公司在巩固文化演艺领域的设计咨询优势的基础上,已将业务模式成功拓展到EPC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文化演艺领域的市场份额。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蛇口影剧院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设备及室内装修部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采用综合单价计费,工程服务期限、利润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