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于2026 年5 月22 日经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6 年3 月31 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8,645,792 股后的股本总额1,228,763,14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年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 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 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截至2026 年4 月30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925,792 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6 年5 月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由1,237,408,937 股变更为1,226,483,145 股。
根据“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现将2025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26,483,145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102044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年度。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 是一致的。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26,483,1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2044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 (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99184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0409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0204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6 年6 月25 日
2、除权除息日:2026 年6 月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 年6 月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6 月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 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78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8*****003 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 08*****524 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4 08*****111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6 月17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6 月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 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 号(100080)
咨询联系人:谢晓瑶、周辉
咨询电话:010-82688212 010-8268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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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010-82688582
七、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