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独立董事对总经理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总经理辞职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总经理陈怀宇(CHEN HUAIYU)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陈怀宇(CHEN HUAIYU)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尽快按照法定程序聘任新的总经理。
因此,我们同意陈怀宇(CHEN HUAIYU)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总经理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 麟 官荣显
2023年9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