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31  ST同洲(002052)公司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何小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华耀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个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1、何小毛先生个人简历

何小毛先生,1981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深圳大学工业设计专业文学学士。曾任TCL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主任设计师,历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视讯终端产品线设计总监,智能电视事业部副总经理,国际业务事业部总监,智能硬件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全球端到端副总经理,国内终端事业部总经理,2021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目前,何小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2、华耀虹女士个人简历

华耀虹女士,1978年生,中国国籍,民建会员,厦门大学金融系本科、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行政中心副总经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华耀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