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独立董事2024年第七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七次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拟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董事会换届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经历及相关背景,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胜任董事职务的能力,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
2、程序合法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本次换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七次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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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麟 官荣显
2024年6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