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1日下午16:00起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安一路9号恒明珠金融大厦东座9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林晓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监事会换届已经顺利完成,为规范公司治理,选举监事林晓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林晓梅女士简历林晓梅女士,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闽江学院会计学学士学位。历任建行福州城北支行行长助理。2021年1月至今任福建世青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林晓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宜担任监事职务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