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下午2:30至3: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满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7,087,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16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0,484,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9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603,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72%。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603,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72%。其中:无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投票;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603,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7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代为培育协议之变更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17,087,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6,603,82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杨敏、李妍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全文见2023年8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