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独立董事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拟放弃对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47.49%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诸多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之签字页)
纳超洪 罗美娟 段万春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