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8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玉溪红塔农商行申请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为解决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同意玉溪公司向玉溪红塔农商行申请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关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玉溪红塔农商行申请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详见2023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4月20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3年4月27日,玉溪公司与玉溪红塔农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1401010601230125530000041),该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借款期限为36个月。同日,天然气公司与玉溪红塔农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
1401010601230425130000018),天然气公司为玉溪公司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2023年5月17日,玉溪公司与玉溪红塔农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1401010601230517530000052,以下简称“主合同”),该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36个月。同日,天然气公司与玉溪红塔农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1401010601230517130000004),天然气公司为玉溪公司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2023年12月19日,玉溪公司与玉溪红塔农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1401010601231213530000008,以下简称“主合同”),该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36个月。同日,天然气公司与玉溪红塔农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1401010601231213130000002),天然气公司为玉溪公司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本次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贷款人: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1、被保证的主债权
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为贷款人依据其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1401010601231213530000008,以下简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主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36个月,自2023年12月15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止。
2、保证方式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保证人在本《保证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含逾期罚息 及挪用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货款人为实现债权和相关从权利而发生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通讯费、 律师代理费等)以及其他应付的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或被撤销的,保证人应对债务人按主合同约定应返还的借款本金应支付的其他 费用及支出承担担保责任。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贷款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 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71,427.76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6.18%;公司(含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1401010601231213530000008);
2.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与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编号:1401010601231213130000002)。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