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1-06  云南能投(00205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4-002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禄丰能投

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3年9月27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11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1)、《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完成评估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4)。

二、交易进展情况

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所持有的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丰华煜公司”)40%的股权于2023年11月14日在云南产权交易所正式公开挂牌,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1日,挂牌期间共征集到1家意向受让方,即保留优先购买权的禄丰华煜公司股东云南华煜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的持股比例为30%)。2023年12月12日,云南省产权交易所向天然气公司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正式确认云南华煜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受让方,成交价格487.10万元。2023年12月21日,天然气公司与云南华煜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产权交易合同”)。

天然气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收到首期交易价款146.13万元(含已支付至云南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对于剩余交易价款云南华煜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提供以下合法有效担保:云南华煜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3年12月22日将其所持有的云南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30%的股权质押给天然气公司(出质股权数额900万元),且云南华煜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0%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张子营于2023年12月21日与天然气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张子营为云南华煜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产权交易合同项下对天然气公司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清偿义务)及责任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股权转让已于2024年1月4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天然气公司所持有的禄丰华煜公司40%的股权已变更至云南华煜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天然气公司不再持有禄丰华煜公司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华煜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309538079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子营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7号主楼三楼

成立日期:2014年7月2日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天然气管道的安装、维修;天然气管件、设备、仪表、燃气器具(不含气体)的销售;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工程的建设;天然气项目的投资与建设;能源、环保项目的投资与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张子营持股90%,王金阁持股1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南华煜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云南华煜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云南华煜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1、产权交易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

2、产权交易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2月11日,经云南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产权交易标的受让方,乙方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

3、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487.10万元【即人民币(大写)肆佰捌拾柒万壹仟元】。

4、支付方式

乙方已支付至云南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小写)100.00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在本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中的30%(含保证金)即:人民币(小写146.13万元,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汇入云南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小写)340.97万元,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3.45%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3-11-20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本合同生效后360个日历天内(不超过1年)一并付清。对于剩余价款乙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5、产权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

乙方承诺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不含甲方派驻董监事和经理层人员)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6、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乙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包括可能的或有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7、产权交接事项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且乙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分期付款的为支付首期交易价款并对剩余交易价款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以相关担保手续办理完毕为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云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标的企业名称变更、标的企业公司章程及董监高人员变更等登记手续。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已根据标的企业章程规定完成实缴出资义务,甲方无须因本次转让标的企业的股权承担任何本合同规定之外的责任。本次交易公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已经披露的标的企业欠付甲方(含甲方所属公司)的款项,在交割前应一并结清,如标的企业无法结清的,乙方应向标的企业提供专项借款。

乙方承诺确保标的企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再继续使用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如“云南能投”或“能投”或“云南省天然气”等)、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云南能投集团或甲方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标的企业名称、字号的变更随市场监督管理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一并办理。标的企业场站相关房屋/设施设备使用“能投”字样或相关标识的应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更改或拆除,标的企业燃气管线相关标识标牌使用“能投”字样或相关标识的应在合同生效后的6个月内更改。乙方就标的企业完成前述更改或拆除工作承担连带责任。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

8、产权交易的税赋和费用

产权交易中涉及有关税收和费用,转、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受让方承担。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按云南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由甲、乙方各自承担,双方均应按云南产权交易所要求及时缴纳。

9、违约责任

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挂牌交易的成交价若低于本次成交价,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乙方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

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甲方已在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交易相关公告中披露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以及本合同10.8款所述事项不能成为甲方的

违约事项。

10、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及产权交易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向云南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或选择依法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附则

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在受让转让标的的过程中依照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要求,递交的承诺函等文件(如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云南产权交易所留存壹份用于备案。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然气公司不再持有禄丰华煜公司股权,禄丰华煜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有利于扎实推进瘦身健体,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天然气公司本次处置禄丰华煜公司股权预计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的影响较小,具体以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与云南华煜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签署的《禄丰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产权交易合同》;

2、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与张子营所签署的《保证合同》;

3、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玉易)股权质设字〔2023〕第1911号】;

4、登记通知书【(楚禄)登字〔2024〕第29号】。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