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
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能投”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云南能投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7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8,293,569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9,750,89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5,890,488.64元,扣减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9,218,765.9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6,671,722.6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30日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1610006)。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曲靖市通泉风电场项目 | 224,499.31 | 44,899.86 |
2 | 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 | 235,489.10 | 47,097.82 |
3 | 红河州永宁风电场项目 | 472,956.84 | 94,591.37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合计 | 932,945.25 | 186,589.05 |
二、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金钟风电场位于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为列入《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的31个风电基地项目之一,规划装机规模470MW。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和利用新能源规划基地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的通知》(云发改产业〔2021〕399号),金钟风电场分两期开发,一期350MW、二期120MW,以县城为界,北部为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南部为金钟风电场二期工程。
(二)项目核准情况
2021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1〕1052号),同意建设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项目单位为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总装机容量350兆瓦,主要建设90台风电机组,其中单机容量4.2兆瓦风电机组59台,单机容量3.3兆瓦风电机组30台,单机容量3.2兆瓦风电机组1台。项目动态总投资234,439.10万元,静态总投资229,610.5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20%计,由企业自筹,其余资金从商业银行贷款。《关于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获得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9)详见2021年12月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项目建设情况
2022年1月18日,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为积极融入和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紧紧把握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战略发展机遇,推动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目标实现,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大做强,同意全资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
司投资建设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项目总装机容量350MW,工程动态总投资235,489.10万元(含流动资金1,050万元)。《关于全资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5)详见2022年1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2月12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项目首台装机容量5MW风力发电机组于2023年11月4日实现并网发电,在建30万千瓦风机于2024年6月30日全部实现并网发电。《关于全资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首台风机并网发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3)、《关于全资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30万千瓦风机全部并网发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详见2023年11月7日、2024年7月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内容变更情况
项目核准后,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了环评、水保和林勘以及土地、林地、矿产压覆等后续专项研究评价工作,根据外部敏感性因素排查意见,本项目最终有51个机位点可用。因此,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优选51个机位建设30万千瓦容量,并按相关规定申请项目容量及建设内容进行变更。2024年7月30日,公司收到《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4〕602号),鉴于风机技术迭代进步的实际,为进一步科学合理利用当地风能资源,减少土地、林地占用,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同意调整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装机容量等建设内容,项目总装机容量由35万千瓦变更为30万千瓦;建设内容由安装59台单机容量为4.2兆瓦、30台单机容量为3.3兆瓦和1台单机容量为
3.2兆瓦的风电机组,变更为安装15台单机容量为5兆瓦和36台单机容量为
6.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不含流动资金)由234,439.10万元变更为172,427.85万元。
变更后,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0万千瓦,建设内容为安装51台风力发电机组。项目工程总投资172,427.8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20%计,由企业自筹,其余资金从商业银行贷款。除上述内容外,本项目其他核准事项仍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1〕1052号)文件执行。《关于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详见2024年7月31日的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对公司的影响
变更后,该项目总装机容量由35万千瓦变更为30万千瓦,建设内容由安装90台风电机组变更为安装51台风力发电机组,有利于进一步科学合理利用当地风能资源,减少土地、林地占用,集约、节约用地,该项目的总投资减少,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将有所提升。项目的建设运营有利于公司绿色能源发电业务的良好发展。与此同时,公司将积极争取增量新能源项目资源,推动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目标实现。
五、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变更后,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的总投资减少。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待条件成熟时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批程序
2024年8月15日,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的议案》。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4﹞602号),同意将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进行变更,项目总装机容量由35万千瓦变更为30万千瓦;建设内容由安装59台单机容量为4.2兆瓦、30台单机容量为3.3兆瓦和1台单机容量为3.2兆瓦的风电机组,变更为安装15台单机容量为5兆瓦和36台单机容量为6.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不含流
动资金)由234,439.10万元变更为172,427.85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符合该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该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本次云南能投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事宜履行完毕前述必要的审批程序的前提下,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何宇佳 周 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