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人选进行审核的议案》《关于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选进行审核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根据非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人选资格进行了审核,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名周满富先生、杨建军先生、张万聪先生、滕卫恒先生、莫秋实先生、刘希芬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选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对其是否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进行详细核查,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均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名纳超洪先生、罗美娟女士和段万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董事会审议。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