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http://ddx.gubit.cn  2023-04-18  德美化工(002054)公司公告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拟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听取相关说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我们认为:

一、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此项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本页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之签字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GUO XIN

独立董事 丁海芳

独立董事 张俊良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