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7月1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2023年7月10日)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黄冠雄 | 93406344.00 | 19.37% |
2 | 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 | 54968957.00 | 11.40% |
3 | 何国英 | 34353445.00 | 7.13% |
4 | 佛山市顺德区瑞奇投资有限公司 | 20450709.00 | 4.24% |
5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8948923.00 | 1.86% |
6 | 陈细 | 8854700.00 | 1.84% |
7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8384616.00 | 1.74% |
8 | 傅厚恩 | 7493248.00 | 1.55% |
9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6495500.00 | 1.35% |
10 |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长虹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400000.00 | 0.91% |
二、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2023年7月10日)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 |
1 | 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 | 54968957.00 | 14.35% |
2 | 黄冠雄 | 23351586.00 | 6.10% |
3 | 佛山市顺德区瑞奇投资有限公司 | 20450709.00 | 5.34% |
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8948923.00 | 2.34% |
5 | 陈细 | 8854700.00 | 2.31% |
6 | 何国英 | 8588361.00 | 2.24% |
7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8384616.00 | 2.19% |
8 | 傅厚恩 | 7493248.00 | 1.96% |
9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6495500.00 | 1.70% |
10 |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长虹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400000.00 | 1.15%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