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黄冠雄的一致行动人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展期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初始质押日 | 原质押 到期日 | 本次展期后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5,384,100 | 64.21% | 1.12% | 否 | 否 | 2022年08月09日 | 2023年08月08日 | 2024年8月8日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用于日常企业经营 |
注: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质押展期股份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黄冠雄 | 93,406,344 | 19.37% | 0 | 0 | 0 | 0 | 0 | 0 | 70,054,758 | 75%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8,384,616 | 1.74% | 5,384,100 | 5,384,100 | 64.21% | 1.12% | 0 | 0 | 0 | 0 |
注:上述“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它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尚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2、本次股份质押展期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