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审批程序概述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德美”)、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四川亭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德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德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1,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等值外币),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1,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03)、《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022)刊登于2023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1)刊登于2023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本次担保进展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汕头德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了总额不超过8,600万元的贷款,并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11,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汕头德美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如本次担保全额发生后,公司为汕头德美的担保余额将达到11,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审议批准的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7月16日
3、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溪西村陈沙公路旁
5、法定代表人:郭俊海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纺织印染助剂、皮革助剂(以上项目危险化学品除外)
7、关联关系及股权结构: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8、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6月30日(未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已审计) |
资产总额 | 11,187.71 | 9,598.63 |
负债总额 | 4,142.66 | 3,788.63 |
净资产 | 7,045.05 | 5,810.00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1-6月 (未审计) | 2022年度(已审计) |
营业收入 | 3,642.78 | 6,464.53 |
利润总额 | 304.63 | 415.10 |
净利润 | 235.05 | 296.33 |
9、经查询,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公司为汕头德美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署的贷款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11,000万元
4、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保证期限: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
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汕头德美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额度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意见如下:
子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够提高子公司申请融资的效率。汕头德美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公司为汕头德美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能够充分了解汕头德美的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81,9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2.98%;如本次担保全额发生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将达到195,590.43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78.3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85.9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23%;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