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2023-06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股东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原因使得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连荣投资”)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昌连荣投资历史股份交易以及昌连荣投资近期司法拍卖形成,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昌连荣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8.5%。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06年7月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时昌连荣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14.84%。后因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原因使得昌连荣投资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公司回购注销、昌连荣投资历史股份交易导致其发生权益变动。2023年7月18日10时至2023年7月1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司法拍卖,拍卖昌连荣投资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1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482,115,452股)的2.9%。本次拍卖前昌连荣投资持股比例为11.4%,拍卖后昌连荣投资持股比例下降至8.5%。自此因被动稀释、公司回购注销、昌连荣投资历史股份交易及司法拍卖等原因,昌连荣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上市时的
14.84%累计变动下降至8.5%。拍卖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2023-046)。
基于上述原因,昌连荣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上市时的14.84%累计变动下降至
8.5%。历次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当时公司总股本(股) | 变动数量(股) | 当期变动比例 |
佛山市顺德 | 集中竞价 | 2008年1月 | 134,000,000 | - 999,864 | -0.75% |
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 | 被动稀释 | 2009年9月 | 220,691,120 | - | -0.40% |
被动稀释 | 2011年5月 | 317,585,632 | - | -0.37% | |
公司回购注销 | 2012年1月 | 312,100,859 | - | +0.23% | |
被动稀释 | 2012年5月 | 322,930,363 | - | -0.45% | |
公司回购注销 | 2016年4月 | 419,230,828 | - | +0.01% | |
集中竞价 | 2017年12月 | 419,230,828 | -10,000 | -0.002% | |
被动稀释 | 2021年1月 | 482,115,452 | - | -1.71% | |
司法拍卖 | 2023年7月 | 482,115,452 | -14,000,000 | -2.90% | |
累计变动数量及比例 | -15,009,864 | -6.34% |
注:
1、上述权益变动主要与被动稀释、公司回购注销、司法拍卖及历史股份交易有关。
2、自2009年起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期权激励行权,回购股份注销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总股份相应发生了变化,因此股份变动的比例以每次变化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
二、其它说明
1、昌连荣投资最近一次权益变动系法院司法处置,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昌连荣投资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zse.cn)披露的本次权益变动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