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获得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授信具体情况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拟申请授信条件为:信用方式;
3、实际授信的额度与期限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批准为准;
4、授权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所有协议及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授信期限结束之日止;
5、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无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情况,此次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有助于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3)刊登于2023年10月3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