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2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监事霍柱东先生、陈伟先生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柱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