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更正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因工作人员疏忽出现失误,现就上述公告中“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更正前: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得润电子,证券代码:002055)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分别为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0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更正后: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得润电子,证券代码:002055)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分别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0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更正后全文如下: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得润电子,证券代码:002055)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分别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0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公司2024年1月29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司2020年半年度至2022年半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应收款项收回情况与实际不符,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根据深圳证监局监管要求,公司对此予以认真整改,公司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同会计师进行测算,在披露2023年年报的同时进行调整,披露会计差错更正相关文件。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前期所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除上述第二点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中第一项情形以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6),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修正2023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
3.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鉴于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尚无法准确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司已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相关约定在财务报表中计提负债及相关利息,目前预计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相关事项说明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