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安排,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