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4-09-25  得润电子(00205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得润电子证券代码:0020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邱建民、杨桦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二十三区创业路东侧1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座1717。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签署日期:2024年9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邱建民、杨桦
公司、上市公司、得润电子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得胜公司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下降
本报告书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A股普通股股票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建民经营期限:自1991年2月2日至2032年1月1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二十三区创业路东侧1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477523K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以上均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国内贸易。股东:邱建民(持股60%)、邱为民(持股40%)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座1717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邱建民先生,中国国籍,任得胜公司执行董事,兼任得润电子董事,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取得其他国家的居留权。邱为民先生,中国国籍,任得胜公司总经理,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取得其他国家的居留权。2.邱建民性别:男国籍:中国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3.杨桦性别:女国籍:中国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联关系情况

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股东邱建民、邱为民为兄弟关系,共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杨桦女士为其一致行动人。

截至2024年8月30日,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9,462,615股,持股比例为16.4540%;邱建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511,017股,持股比例为2.8968%;杨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200,033股,持股比例为2.018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9,173,665股,持股比例为21.3690%。

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及司法划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化,合计持股比例下降5.259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003),截至2022年1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0,247,947股,持股比例为23.2010%,持股情况为:得胜公司持有106,536,915股,持股比例为17.6243%;邱建民先生持有17,511,017股,持股比例为

2.8968%;杨桦女士持有16,200,015股,持股比例为2.6799%。

因杨桦女士于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99,9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617%;得胜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617%;得胜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至2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7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259%;得胜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10时至2024年7月16日10时被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的500,000股完成过户手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27%;得胜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10时至2024年8月30日10时被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的2,150,000股于2024年9月18日完成过户手续,剩余流拍股份15,057,982股被司法划转至债权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少17,207,9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467%;邱建民先生于2024年8月29日10时至2024年8月30日10时被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的2,000,000股于2024年9月23日完成过户手续,剩余流拍股份1,511,017股被司法划转至债权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少3,511,0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808%。

上述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259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08,454,666股,持股比例下降至17.9415%,持股情况为:控股股东得胜公司持有82,254,633股,持股比例为13.6073%;邱建民先生持有14,000,000股,持股比例为2.3160%;杨桦女士持有12,200,033股,持股比例为2.018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及持股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冻结股份共96,254,6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9233%。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得胜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外,在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建民

邱建民:

杨桦:

2024年9月24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汇通路269号得润电子工业园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股票代码00205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邱建民;杨桦。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二十三区创业路东侧1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系统、执行法院裁定方式为司法拍卖及司法划转。)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140,247,947股 持股比例: 23.201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31,793,281股 变动比例: -5.2595%

变动后持股数量: 108,454,666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17.941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2024年9月23日 方式:通过大宗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及司法拍卖、司法划转被动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建民

邱建民:

杨桦:

2024年9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