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股东权益变动可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股东权益变动可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4-061),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0日10时至2024年10月11日10时(延时除外)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胜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409,700股进行公开司法拍卖。公司通过网络渠道获悉,本次拍卖已按期进行,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根据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吴晓敏通过竞买号G5002于2024/10/11 11:50:15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1409700股股票(证券简称:得润电子,证券代码:002055,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65,868,857.3(陆仟伍佰捌拾陆万捌仟捌佰伍拾柒元叁角)。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根据上述拍卖结果,本次得胜公司被司法拍卖的11,409,700股竞价成功。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情况
除上述被司法拍卖股份情形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得胜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10时至2024年7月16日10时司法拍卖的5,000,000股,其中500,000股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剩余4,500,000
股因无人出价已流拍,该流拍股份二次司法拍卖被中止;此外,控股股东得胜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邱建民先生于2024年8月29日10时至2024年8月30日10时二次司法拍卖的合计20,718,999股,其中4,150,000股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剩余16,568,999股被司法划转至债权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得胜公司及邱建民先生累计被司法拍卖并已完成相应过户手续的股份为21,218,999股(含司法划转至债权人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1%。
三、股东权益变动可能超过1%的提示
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被司法划转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2024-062),截至公告披露,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18.52%。前述公告披露后,实际控制人之一邱建民先生所持公司股份3,511,017股于2024年8月29日10时至2024年8月30日10时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了二次司法拍卖,其中竞价成功股份2,000,000股已完成过户手续,剩余流拍股份1,511,017股已被司法划转至债权人重庆两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用于抵偿债务,相应股份过户及司法划转手续完成后,邱建民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少3,511,0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8%,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被司法划转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4-063);如本次司法拍卖吴晓敏竞价成功的股份后续完成股权变更过户,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动减少11,40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9%,股东权益累计变动超过1%。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2024年9月21日披露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时) | 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82,254,633 | 13.61% | 70,844,933 | 11.72% |
邱建民 | 17,511,017 | 2.90% | 14,000,000 | 2.32% |
杨桦 | 12,200,033 | 2.02% | 12,200,033 | 2.02% |
合计 | 111,965,683 | 18.52% | 97,044,966 | 16.05% |
注:以上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得胜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2,254,6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1%;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454,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4%。如本次司法拍卖成交的股份履行完过户程序,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将下降至97,044,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5%,得胜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拍卖事项后续仍涉及竞买人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结果及周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