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董事王媛女士、梁赤先生、陈骏德先生、虞熙春先生4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申请债权人和解程序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子公司拟申请债权人和解程序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