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权利事项终止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1-18  得润电子(002055)公司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权利事项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权利的议案》,并经2024年7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引入嘉能美达(台州)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能美达”或“投资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Meta System S.p.A.(以下简称“Meta”)进行增资,嘉能美达通过以现金认购股份方式向Meta增资总金额人民币13.52亿元(或等值欧元),取得增资后Meta的51.96%股权。公司放弃对Meta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增资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权利的公告》(2024-036)等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5日、2024年10月31日、2025年1月2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权利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050、2024-075、2024-090),对上述增资事项的延期等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请详见上述信息披露公告。

在各方签署《SHARE SUBSCRIPTION AGREEMENT》(即《股份认购协议》)以及相应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交易协议”)后,公司密切关注投资人履约的进展及障碍,积极配合推进交易的相关工作;在交易首次延期后,公司通过发送函件等方式进行了多次催告,但投资人仍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履行主要义务。经公司多方了解,认为投资人已不具有继续履行交易协议的意愿及履约能力。

为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相关规定,已经履行通知义务,投资人并未提供任何履约担保,应当视为投资人以自身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已经给公司、Meta等各方造成巨大损失。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公司已于近日向投资人及交易协议各方发送《解除通知函》,立即解除交易协议全部交易文件,公司保留向投资人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适时采用法定救济途径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