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16  横店东磁(002056)公司公告

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报告期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核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持续至报告期末的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形。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6,062.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8%,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上述担保已经过相应审议程序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 吕 岩杨柳勇贾 锐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