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3-065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7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233号东磁大厦九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
4、投票方式:本次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海亮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项目 | 股东类型 | 人数 | 代表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 9 | 829,730,071 | 51.4592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 143 | 175,914,256 | 10.9101 | |
合计 | 152 | 1,005,644,327 | 62.3692 | |
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 5 | 4,546,951 | 0.2820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 143 | 175,914,256 | 10.9101 | |
合计 | 148 | 180,461,207 | 11.1921 |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1,626,712,074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4,307,852股,故扣除回购专户持股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12,404,222股。
2、公司董事、监事均现场或在线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均现场或在线列席了会议。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项目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票数(股) | 975,664,939 | 27,889,388 | 0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97.2209 | 2.7791 | 0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票数(股) | 152,571,819 | 27,889,388 | 0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 84.5455 | 15.4545 | 0 |
任海亮持有公司股份2,090,000股,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从而构成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3,554,327股,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80,461,207股。该议案获得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项目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票数(股) | 947,818,674 | 55,735,653 | 0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94.4462 | 5.5538 | 0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票数(股) | 124,725,554 | 55,735,653 | 0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 69.1149 | 30.8851 | 0 |
任海亮持有公司股份2,090,000股,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从而构成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3,554,327股,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80,461,207股。
该议案获得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项目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票数(股) | 975,664,039 | 27,890,288 | 0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97.2208 | 2.7792 | 0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票数(股) | 152,570,919 | 27,890,288 | 0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 84.5450 | 15.4550 | 0 |
任海亮持有公司股份2,090,000股,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从而构成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3,554,327股,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80,461,207股。
该议案获得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新加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项目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票数(股) | 153,051,184 | 933,074 | 813,804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98.8715 | 0.6028 | 0.5257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票数(股) | 150,868,064 | 933,074 | 813,804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 98.8554 | 0.6114 | 0.5332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持有公司股份823,000,000股、何时金持有公司股份27,846,26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850,846,265股。上述股东中横店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何时金担任横店控股副总裁,从而构成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54,798,062股,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52,614,942股。
(五)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项目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票数(股) | 1,003,932,949 | 849,500 | 861,878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99.8298 | 0.0845 | 0.0857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票数(股) | 178,749,829 | 849,500 | 861,878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 99.0517 | 0.4707 | 0.4776 |
该议案获得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项目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票数(股) | 1,003,953,949 | 828,500 | 861,878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99.8319 | 0.0824 | 0.0857 |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项目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票数(股) | 978,294,162 | 26,488,287 | 861,878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97.2803 | 2.6340 | 0.0857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傅肖宁、叶雨宁律师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