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意见

查股网  2024-01-16  横店东磁(002056)公司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就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指融资类担保和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此类担保有助于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需求,促进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

本次被担保人中四川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东磁”)、连云港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东磁”)、浙江省东阳市东磁诚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基电子”)、DMEGC Renewable Energy B.V.(以下简称“荷兰东磁”)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中,四川东磁为公司TOPCon电池项目的建设主体,连云港东磁为公司生产高效组件的建设主体,诚基电子是公司振动器件和射频器件产业的投资主体,荷兰东磁为对外贸易主体。另外,江苏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磁”)、DMEGC JAPAN CORPORATIONLIMITED(以下简称“日本东磁”)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江苏东磁90%的股权,是公司光伏组件的主要生产企业;公司持有日本东磁85%的股权,是公司光伏产业的对外贸易主体。公司充分了解并能掌控上述被担保人的经营决策、资产质量、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和现金流向,并将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分批融资,能助力其经营向好,增强其偿债能力。

江苏东磁的另一股东泗洪开源投资有限公司,因其持股比例仅为10%,且不参与该公司的日常经营,故其不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日本东磁的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综上,我们认为,此次为四家全资子公司和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内。此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已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意见)

董事签名:

任海亮: 徐文财:

胡天高: 厉宝平:

吕 岩: 杨柳勇:

贾 锐: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