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5次,其中1次为现场会议,1次为现场结合通讯会议,3次为通讯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召开方式 | 审议通过议案 |
1 | 2023年4月27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现场方式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
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议案 | ||||
2022年年度报告 | ||||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 | 2023年7月10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 通讯方式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3 | 2023年7月28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 通讯方式 | 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
4 | 2023年 | 第七届监事 | 现场结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
8月28日 | 会第十九次会议 | 合通讯方式 | 2023年1-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5 | 2023年10月26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 通讯方式 |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 |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规范运作。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也未发现其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各期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3年,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各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和监管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内控制度并有效落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理、有效,执行良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
(四)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3年,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完整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评价客观、真实。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内控体系设计和执行有效,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六)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严格按照已建立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信息传递流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认真开展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以来至今,公司未出现过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等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