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8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5日通过专人及电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守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及违反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需对上述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65,000股。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4年7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鉴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规定的137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4,057,350股,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4年7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4年7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