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宗旨,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向大家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
2、2023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经营层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2023年,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董事、高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能够认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识核查了公司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并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行了仔细核查。通
过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259.55万元;与安徽紫江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紫泉智能标签科技有限公司、桂林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南京紫乐饮料工业有限公司、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上海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上海紫燕合金应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紫华薄膜科技有限公司、宜昌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合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19.08万元,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事先得到董事会的批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置到位,内部控制体系在实际工作中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