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5-08  威尔泰(002058)公司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宁波好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西藏赛富合银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股份计划的基本情况: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赛富合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赛富”)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好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好莳光”)发来的(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并结合自身战略发展需求,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宁波好莳光拟自2024年2月7日((含)起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以不高于10元/股的价格,增持股份数量3,586,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至7,172,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详情可见公司于2月7日发布的(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宁波好莳光自增持计划起始之日(2024年2月7日)起至2024年5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为24,421,465元。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名称:宁波好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宁波好莳光持有公司股份7,04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1%,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赛富持有公司股份14,347,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387,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1%。

2、除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以外,宁波好莳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

前的12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3、宁波好莳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未减持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并结合自身战略发展需求。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拟增持股份数量3,586,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至7,172,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拟以不高于10元/股的价格进行增持。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7日起六个月内。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宁波好莳光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相关承诺:宁波好莳光承诺公司将在增持期间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宁波好莳光自2024年2月7日起至2024年5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为24,421,465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好莳光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四、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增持计划前持股情况目前持有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宁波好莳光7,040,3004.91%9,702,8006.76%
西藏赛富14,347,15010.00%14,347,15010.00%
合计21,387,45014.91%24,049,95016.77%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宁波好莳光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好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四年五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