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216 号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659.63万元,同比增长6.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705.89万元,同比增长18.7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2.39万元,同比下降142.49%,发生销售费用1,633.90万元,同比增长13.47%。
(1)近五年来,你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低于3亿元,其中四年净利润为负值。请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公司业务的成长性,报告期内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财务报表的持续经营假设是否合理,管理层对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2)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3,905.30万元,同比下降20.36%,应收票据余额为1,349.60万元,同比下降35.68%,请说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销售费用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
(3)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你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475.83万元、4,177.55万元、3,401.50万元和5,604.75万元,请说明相较于前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提升的原因,相关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跨期调节收入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作出解释说明。
2、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结构中,汽车检具业务、压力变送器业务、电磁流量器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46.18%、22.33%和18.31%,毛利率分别为36.04%、23.44%、26.04%。2022年,压力变送器业务的毛利率为15.93%。
(1)请说明压力变送器业务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
(2)报告期内,你公司环保业务收入为1,039.51万元,占比6.64%,请补充说明该业务的商业模式、主要产品和收入确认方式。
(3)自查说明报告期内除“销售材料、废料”收入外,是否存在其他应当扣除的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营业收入的扣除事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之“4.2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
项”的要求。请年审会计师作出解释说明。
3、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余额为11,708.76万元,其中发出商品5,378万元、在产品3,274.25万元、原材料2,536.81万元。存货期末余额同比下降5.18%,占总资产比重为37.92%。报告期内,你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0.21万元。
(1)请说明你公司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存货水平与同行业情况是否一致,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发出商品的新增及结转成本金额,期末发出商品的前五名客户名称、金额、产品发出时间、验收及收款安排、目前结转情况等,在报告期末是否存在发出商品应结转未结转的情况,是否存在提前确认发出商品相关营业收入的情况,进一步自查说明你公司发出商品占比较高的原因,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作出解释说明。
4、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费用为918.35万元,同比增长
5.75%,研发人员为47人,研发人员人数占比为14.11%。请说明研发人员的认定依据,研发人员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研发人员数量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性,对研发人员工资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一步说明研发费用的归集标准和具体构成,是否存在研发人员与其他人员、研发费用与其他费用不可区分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作出解释说明。
5、报告期内,你公司主要子公司为上海威尔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上海紫竹高新威尔泰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请补充披露主要子公司的近三年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分别说明其报告期内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的产品类型、合作年限、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报告期及期后回款情况、与前五大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分析说明主要子公司近三年前五大客户的变化情况。请年审会计师作出解释说明。
6、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3,905.30万元,同比下降20.36%,应收票据余额为1,349.60万元,同比下降35.68%。请结合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账龄分布、客户信用风险状况、期后回款情况和相应的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作出解释说明。
7、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336.75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2,402.2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
66.46万元,应付账款余额为2,510.29万元,合同负债余额为4,782.58万元。请结合未来十二个月内到期的债务情况、营运资金需要、融资能力等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偿债压力及流动性风险。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报告期末,你公司递延收益为300万元,较期初无变化。请说明递延收益所涉具体项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报告期末,你公司不存在在建工程项目。请说明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内容、依据、时间、金额等,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为1,579.22万元,主要为权益工具投资,请补充说明权益工具投资的具体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作出解释说明。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5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