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水电:独立董事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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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前,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现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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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仅用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朱义坤 梁彤缨
罗元清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