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水电: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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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3号)的核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678,617股,募集资金总额1,907,989,883.93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797,695.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6,192,188.43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305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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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账户,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机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专户用途 | 备注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 | 3602073029200742521 | 补充流动资金 | 已注销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国大酒店支行 | 8110901012901613630 | 补充流动资金 | 已注销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解放北路支行 | 44031301040015583 | 补充流动资金 | 已注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账户利息46,768.07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国大酒店支行账户利息50,572.12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解放北路支行账户利息0元,合计利息97,340.19元,已全部转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转出后,上述账户余额均为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管理,公司现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机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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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