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水电:《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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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案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公司名称拟由“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粤水电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章程标题《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章程标题《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2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 | 第一百三十九条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按照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 | 第一百三十九条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按照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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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备案事宜。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