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水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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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拟提名7名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查阅了相关个人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就提名人选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阅谢彦辉先生、王桂生先生、邓智文先生、方创熙先生、陈鹏先生、弓毅伟先生、冯宝珍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第14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谢彦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王桂生先生、邓智文先生、方创熙先生、陈鹏先生、弓毅伟先生、冯宝珍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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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仅用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的签署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署:
张育民 朱义坤 罗元清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