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水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财务负责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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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提名财务负责人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2月2日临时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关于提名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进行审议,对拟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查谢彦辉先生的职业、学历、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我们认为谢彦辉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相关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聘任谢彦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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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仅用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提名财务负责人的意见的签署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署:
戴智波 梁彤缨 罗元清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