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工: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查股网  2024-04-15  广东建工(002060)公司公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0332号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页 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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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0332号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建工)《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广东建工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广东建工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广东建工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4]0011000332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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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广东建工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广东建工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广东建工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广东建工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方建新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文岳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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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93号《关于核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向7家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60,678,61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9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07,989,883.93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797,695.5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6,192,188.4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8日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678,617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305号)验证。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886,192,188.4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86,192,188.43元,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97,340.19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专用账户余额46,768.07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国大酒店支行专用账户余额50,572.12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解放北路支行专用账户余额0元)已全部转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1年第四届第十三次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23年6月15日、6月16日,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随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公司签署的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彼此之间均依照协议

专项报告 第2页

履行,履行情况良好。鉴于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机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3602073029200742521650,000,000.00-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国大酒店支行8110901012901613630650,000,000.00-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解放北路支行44031301040015583585,941,805.32-活期
合 计1,885,941,805.32-——

注:初时存放金额系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之后的金额,上述中的募集资金净额系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与发行费用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金额,因此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两者金额不一致。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

专项报告 第3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88,619.2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8,619.2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8,619.2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188,619.22188,619.22188,619.22188,619.22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88,619.22188,619.22188,619.22188,619.22100.00————————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188,619.22188,619.22188,619.22188,619.221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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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本表中“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以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口径计算,未计算专户利息。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