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讨论后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因工作变动原因,吴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吴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吴伟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吴伟先生的辞职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因工作变动原因,申屠德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等相关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申屠德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申屠德进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申屠德进先生的辞职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长候选人简历,申屠德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公司董事会选举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查询,申屠德进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申屠德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纪昌 | 赵 敏 |
金迎春 | 徐荣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