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3-087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申屠德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9人,共计代表股份1,405,433,80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4.073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194,342,472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9515%。
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列席见证。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7人,代表股份211,091,33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1216%。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27人,代表股份122,739,63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72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93,633,1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02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6人,代表股份29,106,5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19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1,454,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53%。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76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6106%;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89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表决情况:同意1,391,454,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53%。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76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6106%;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89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02发行方式:表决情况:同意1,391,454,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53%。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76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6106%;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89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0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表决情况:同意1,391,454,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53%。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7%。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760,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6105%;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894%;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
2.04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表决情况:同意1,391,454,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53%。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76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6106%;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89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05配售对象:表决情况:同意1,391,454,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53%。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76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6106%;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89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06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表决情况:同意1,391,454,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53%。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76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6106%;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89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07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表决情况:同意1,391,458,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56%。反对13,975,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764,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6139%;反对13,975,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86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08承销方式:表决情况:同意1,391,454,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53%。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76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6106%;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894%;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09发行时间:表决情况:同意1,391,454,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53%。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76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6106%;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89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10本次配股股票的上市流通:表决情况:同意1,391,454,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53%。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76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6106%;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89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11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表决情况:同意1,391,454,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53%。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76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6106%;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89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1,454,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53%。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76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6106%;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89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1,454,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53%。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76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6106%;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89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1,454,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53%。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76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6106%;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89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1,454,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53%。反对13,974,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3%。弃权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76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6106%;反对13,974,174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852%;弃权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91,454,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53%。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7%。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760,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6105%;反对13,97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894%;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1%。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1,523,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03%。反对13,910,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829,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6669%;反对13,910,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333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
表决情况:同意1,392,966,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30%。反对12,466,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7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0,272,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8428%;反对12,466,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157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张琦、吕荣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