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时,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方案概述
1. 投保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 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 保险费:每个保险年度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 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保险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险的相关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在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续保或者重新投保无需另行审议,授权有效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存在利害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此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