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及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5.66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49,594.34万元,已于2020年4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51.89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442.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9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情况及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及相关专户资金的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 | 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 补充营运资金 | |
总投资额(万元) | 100,970.00 | 110,280.48 | 55,000.00 | |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万元) | 100,000.00 | 94,442.45【注1】 | 55,000.00 | |
对应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及账号 | 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 工商银行杭州钱江支行 | 工商银行杭州钱江支行 | 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 |
331066110018170312995 | 1202021429900565860 | 1202021429900569592 | 33050161622700001324 | |
账户余额【注2】 | 7,842.49 | 3,509.01 | 22.59 | 1,936.61 |
注1:募集资金拟投资额为扣除发行费用 557.55 万元(不含税)后的实际拟投资金额;注2:该余额包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等;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尚有3.2亿元未到期赎回,未包含在上述“账户余额”中。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情况
公司曾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亿元(其中公司2亿元,浙江交工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单项现金管理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根据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截至2025年2月11日,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均已到期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有效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增加收益。
(二) 资金来源
公司及浙江交工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作为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操作时对公司的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测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投资额度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在年度预算范围内。
(四) 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及浙江交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为控制风险,公司将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单个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五) 决议有效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公司及浙江交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产品预期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内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风控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浙江交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及浙江交工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适度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其中公司18,000万元,浙江交工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单项现金管理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浙商证券核查后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交工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其中公司18,000万元,浙江交工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且购买的单项现金管理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上述现金管理产品的事项,符合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交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铁楠 王 璟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万 峻 赵 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